发布日期:2010-10-16 点击量:1688人次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刘羊D)记者从18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吹风会上获悉,根据现有退耕还林政策标准和已完成任务测算,退耕还林中央总投入将达4300多亿元,其中到2009年底中央已投入2332亿元,2010年至2021年中央还将继续投入2000多亿元。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吴礼军在吹风会上说,退耕还林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自1999年试点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广大群众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了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实行钱粮直补到户、检查验收到户、林权落实到户等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保证了造林任务完成、造林质量合格。到2009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15亿亩。据国家有关部门核查,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都在90%以上。
二是改善了生态环境。退耕还林遵循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地区,安排在15度以上坡耕地尤其是25度以上陡坡耕地。10年来,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
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发到千家万户,直接实现了农民增收。据统计,退耕还林补助总体上约占退耕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0%,西部400多个工程县中,这一比例高于20%,宁夏、云南等个别县达到45%以上。
四是促进了农村结构调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退耕农民更多地从事林业、副业和多种经营生产。一些地方大力发展畜牧、林果和观光旅游等产业,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是改变了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增强了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