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OV 育种家权利保障系统是一个实施全球的系统,每年有将近13,000个申请案。UPOV 副秘书长洛夫·悠登斯(Rolf Jördens)说“近几年?lt;/span>,UPOV 有明显的成长,我们很开心看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了解加入UPOV 所能带?lt;/span>的经济效益,并着手准备加入UPOV。"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联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Varieties of Plants,以下简称UPOV)目前拥有65 个会员国,其中还包含一个跨国政府的组织-欧盟在内。欧盟建立了一个跨政府的组织,主要用?lt;/span>保护其所有会员国植物物种的专利权。另外还有其它18 个国家也申请要成为UPOV 的成员。拥有16 个会员的非洲智能财产权组织(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 ,OAPI),同样也想加入UPOV。甚至还有超过40 个国家,都曾经向UPOV 请求协助,讨论有关保护植物物种专利权的相关法令。 在UPOV 公约的保护下,现在有大约75,000种不同的植物品种受到保护。
悠登斯先生也提到UPOV 会员数目持续的增加,对于现有会员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因为这样对他们来说算是打开了另外一道国际贸易的契机,植物品种、种子乃至于园艺相关产品都是新的贸易项目。
利基·悠登斯先生另外也提到针对保护植物物种所造成的冲击的报告,很清楚的告诉大家结合保护植物物种、UPOV 公约以及越来越多的UPOV 会员,的确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针对农业部门。虽然?影响的程度因为各个国家的?lt;/span>况而有所不同,但是整个报告中对于育种者的权利相当支持,这份报告以?lt;/span>自不同国家的研究为基础,包含有阿根廷、中国、肯尼亚、波兰以及韩国等。
从这份报告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许多重要的讯息,最重要的应该就是UPOV 跟经济发展的关?性。一项关键的结论中,清楚地指出UPOV植物物种保护系统在许多不同的?lt;/span>况下,提供有效的育种开发,促进新物种及受保护物种的发展,也直接惠及花农及消费者。
◎阿根廷自1991年起实施植物品种保护法(PVP),其标准与1978年版的UPOV公约相仿。自从那年起,平均每年授权育种者的新品种数量成长有三倍之多。
◎中国的植物品种保护法自五年前开始实施,由于目前尚局限于部分的物种,也因此我们还无法评估其整体影响。不过,我们可以观察到中国对于新品种的专有权的观念正快速成长中,而新品种的观赏植物则是刺激了园艺生产量及出口量。
◎肯尼亚于1999 年签订了1978年版的UPOV公约,自从那时候起,相当大量的品种开发及发表,带动肯尼亚花卉产业的起飞。
◎早在1987 年,波兰已经开始有植物品种保护法的观念,保护法的发展也正好搭上波兰社会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造运动,逐渐茁壮。波兰的育种家将植物品种保护法的观念推广至主要的农艺、园艺及观赏植物上,这正是育种者权利的基石。也因此提高许多品种的特色,并与国际接轨,影响较显著的是非洲菊及玫瑰的品种。
◎1997 年,韩国引进了符合1991年版UPOV 公约的植物品种保护法,并在2002年成为UPOV 的会员国。一直到2004年,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已经含括有155个物种。随着植物品种保护法的启用,韩国人民开始提出许多植物品种保护的申请案件。而UPOV 的会员却是跟大量由非韩国人民提出的植物品种保护案件有关,特别是在观赏植物这个领域。随着引进新的外?lt;/span>观赏植物品种,如玫瑰等,马上就为韩国的花卉产业带来立即的效益。花卉产业成为韩国农业部门中成长最迅速的产业。
立法改善
有超过半数的会员国已经签订1991年的法案,这项法案反映出新品种保护历程(如植物育种、生物技术还有实施经验)的发展,也因此会员国应尽快于国内立法通过符合新版本的新品种保护法案,并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个法案。悠登斯先生最后总结说:UPOV 的冲击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物种应该全盘性地纳入在保护法中,大家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在我们的教育训练中,不断地强调UPOV 是一个和谐的国际平台,这系统的好处之一,就是当大家都能遵守UPOV所提出的和谐共生原则,目标就能达成。